林公雲:“王敬仁是超悟人。”
魏武嘗過曹娥碑下,楊脩從,碑背上見題作“黃絹幼婦,外孫虀臼”八字。魏武謂脩曰:“解不?”答曰:“解。”魏武曰:“卿未可言,待我思之。”行三十裏,魏武乃曰:“吾已得。”令脩別記所知。脩曰:“黃絹,色絲也,於字為絕。幼婦,少女也,於字為妙。外孫,女子也,於字為好。虀臼,受辛也,於字為辭。所謂‘絕妙好辭’也。”魏武亦記之,與脩同,乃嘆曰:“我才不及卿,乃覺三十裏。”
郗公值永嘉喪亂,在鄉裏甚窮餒。鄉人以公名德,傳共飴之。公常攜兄子邁及外生周翼二小兒往食。鄉人曰:“各自饑困,以君之賢,欲共濟君耳,恐不能兼有所存。”公於是獨往食,輒含飯著兩頰邊,還吐與二兒。後並得存,同過江。郗公亡,翼為剡縣,解職歸,席苫於公靈床頭,心喪終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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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王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臣下也。
任愷既失權勢,不復自檢括。或謂和嶠曰:“卿何以坐視元裒敗而不救?”和曰:“元裒如北夏門,拉(手羅)自欲壞,非壹木所能支。”
人有問殷中軍:“何以將得位而夢棺器,將得財而夢矢穢?”殷曰:“官本是臭腐,所以將得而夢棺屍;財本是糞土,所以將得而夢穢汙。”時人以為名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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