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之丧,言而不语,对而不问:庐,垩室之中,不与人坐焉;在垩室之中,非时见乎母也,不入门。疏衰皆居垩室不庐。庐,严者也。妻视叔父母,姑姊妹视兄弟,长、中、下殇视成人。亲丧外除,兄弟之丧内除。视君之母与妻,比之兄弟。发诸颜色者,亦不饮食也。免丧之外,行于道路,见似目瞿,闻名心瞿。吊死而问疾,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。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。其余则直道而行之,是也。
祥,主人之除也,于夕为期,朝服。祥因其故服。子游曰:“既祥,虽不当缟者必缟,然后反服。”当袒,大夫至,虽当踊,绝踊而拜之,反改成踊,乃袭。于士,既事成踊,袭而后拜之,不改成踊。上大夫之虞也,少牢。卒哭成事,附,皆大牢。下大夫之虞也,特牲。卒哭成事,附,皆少牢。祝称卜葬虞,子孙曰哀,夫曰乃,兄弟曰某,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。
君之丧,未小敛,为寄公国宾出;大夫之丧,未小敛,为君命出;士之丧,于大夫不当敛而出。凡主人之出也,徒跣扱衽拊心,降自西阶。君拜寄公国宾于位;大夫于君命,迎于寝门外,使者升堂致命,主人拜于下;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;不逆于门外,夫人为寄公夫人出,命妇为夫人之命出,士妻不当敛,则为命妇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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